今年 8 月 28 日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公布如下信息:“关于逗留日本的居留资格持有者,在机场检查 能力扩充等的基础上,经 9 月 1 日后实施的规定手续后,即可允许持再入国许可的出境者从拒绝入境地区再入境”。 希望通过本项措施重新入境的人士,请在出境日本前,保证采取新增的防疫措施,并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收取 受理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