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內容

婚姻登記

答案

  • 外國人要在日本國內結婚時,必須根據男女雙方的當事人本國的法律及日本的法律,辦理婚姻手續。
  • 請向本國的在日領事館或大使館詢問有關婚姻的手續。
  • 關於婚姻,請按本國所規定的婚姻法,將必要的文件準備齊全辦理手續(文件必須附上日文翻譯件)。
  • 請向申請者所居住地區的市町村公所的戶籍處提交婚姻登記單。

諮詢內容

離婚登記

答案

  • 夫妻要離婚時的手續,與可遵循哪國的法律(准據法)有密切的關係。
  • 在日本,關於離婚的准據法規定如下:第一,如果夫妻雙方的本國的法律相同,就遵循該法律(共同本國法);第二,如果沒有共同本國法而且夫妻雙方的常住地法相同,就遵循該法律;第三,如果前兩項法律均沒有,就遵循與夫妻兩人關係最為密切的該地區的法律(密切關係法)。但是此規定設有例外,如果夫妻之一是在日本具有常住地的日本人,就須遵循日本的法律辦理手續。
  • 按照日本的法律辦理離婚手續時,可以辦理協議離婚。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,還可以選擇另外兩種方式,即由家庭法院調停及審判的離婚以及依地方法院的判決的離婚。
  • 至於各國的有關離婚的法律規定,請向各國駐日領事館詢問。

諮詢內容

關於離婚達不成協議時。

答案

可以透過家庭裁判所(法院)調停進行協商。(日語)
  • 大津家庭裁判所  ℡ 077-503-8151
  • 大津家庭裁判所 彥根支部  ℡ 0749-22-0167
  • 大津家庭裁判所 長濱支部  ℡ 0749-62-0240
  • 京都外國人夫婦和親子糾紛解決中心  ℡ 075-692-35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