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内容

关于在留

答案

对于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,将会根据其各自的逗留目的而给予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。在每个“在留资格”中都严格规定了可以从事的活动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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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入国在留管理庁
关于在留相关的手续
在留相关手续
入境后的在留相关手续
居住在滋贺县的人,在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大津出张所(办事处)办理手续。
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大津出张所(办事处)
大津市京町3-1-1大津琵琶湖合同厅舍6楼  ℡:077-511-4231 
关于一般内容的咨询
在外国人在留信息中心・一站式咨询中心(入国管理局)还可以用外语进行咨询。
外国人在留信息中心
℡ 0570-013904(IP, PHS,海外 03-5796-7112)

由于转到新的在留资格上,自2012年(平成24年)7月9日之前的住址将不再登记在住民票上。
※迄今为止在市区町村进行保管的“外国人登录原票”,自2012年(平成24年)7月9日开始由法务省进行保管。

关于请求公开外国人登录原票事宜(链接法务省官网) 

咨询内容

如果超过居留期限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况?

答案

如果超过居留期间,将成为在入国管理法上的“不法滞在者”。不法滞在者原则上在五年内不能再进入日本。因强制遣返而受到处分的外国人(犯罪行为的种类,刑罚的轻重等),有可能终生不能进入日本。
强制遣返
超过居留期限而故意在日本停留者,即成为强制遣返的对象。这里分两种情况、即自己到入国管理局认罪和被警察逮捕,在事后的手续等方面有所不同。
自己到入国管理局认罪
在被警察逮捕之前自己去入国管理局时,可以不被提起公诉并可以自己回国。
被逮捕
由于违反入国管理法,将会在10天以内交给入国管理局或被提起公诉。被起诉时,进行审理,一般到被宣判为止的一个半月将会拘留在拘留所或公安局,然后交给入国管理局受到强制遣返处分。
一般出国
由于本人生病等有不得已的理由,在很短期间内属于“不法滞在”时,先办理居留期间更新手续,然后回国。

咨询内容

死亡登记

答案

  • 死亡登记请在附上医生出具的死亡诊断书的基础上,由同住的亲属或其他同住者等人在死者死亡后的7天以内,提交给申报人所在地的市町村政府。
  • 请在死亡后的14天以内将在留卡返还回来。